第(2/3)页 要是这个南宫鹰翔是个花花公子的话,那么一切都还好说,可对方偏偏是个痴情种子,这样的人,若是对林然这个情敌发起攻击的话,反而是最凶狠的。 林凯歌拍了拍南宫新晓的肩膀,微笑着说道:“新晓老弟,你初次来到这里,就多玩几天,常年呆在山里练剑,必然无聊枯燥之极,我带你好好地看一看花花世界是什么样子的,顺便多交几个女朋友,你看如何?” 听了这话,南宫新晓的眼睛都亮起来了。 “多交几个……你说的是真的吗?”南宫新晓说着,脸上已经流露出了很明显的激动之意,“我活了二十年,还没碰过女人呢!” 说着,他直接端起一杯酒,对林凯歌说道:“哥,从此以后,你就是我的亲哥!” ………… “把他交给我,你们俩先回去吧。”林凯歌对林然说道。 此刻的南宫新晓已经趴在桌子上了,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我要女人我要女人”之类的话,很显然,这家伙在过去应该是被憋惨了。 没想到,福伦山的第一个来客,居然被这么轻松地搞定了。 林然看了看意识不清的南宫新晓,随后问向林凯歌:“你会对他录像吗?” “不管能不能用得着,有备无患。”林凯歌笑着说道,“你要是想看,我到时候把视频发给你啊。” “那还是算了,可别破坏了我在我家秋水心中的形象。” 林然说着,很自然地拉着黎秋水的胳膊,道:“咱们走吧。” 黎秋水微微红着脸看了林然一眼,却没有把胳膊抽回来,她说道:“你在我心里,哪还有什么形象可言?” ………… 第二天,等到南宫新晓醒来,发现自己正在酒店的房间里,旁边还有两个小姐姐。 昨天晚上虽然喝得意识不清,但是,被送回来之后,林凯歌还特地给南宫新晓吃了醒酒药,又给他专门安排了一些节目。 很显然,南宫新晓已经食髓知味了。 在接下来的整整三天时间里,他都没出房门! 林凯歌倒是很贴心,每天都还专门安排人来给他送酒送菜! ………… 终于到了要离开的时候了。 南宫新晓站在酒店门口,搂着那两个陪伴了自己三天的姑娘,说道:“北境真是个好地方啊,这里的人都那么热情,说话也好听,姑娘还漂亮……” 他满脸的憔悴之色,不过,比憔悴更多的则是不舍:“可惜,我要走了,你们俩,愿意跟我回福伦山吗?” 林凯歌站在旁边,笑呵呵地说道:“如果你把她们带回福伦山,我估计你可能要被你爸妈罚着去面壁三年,我想,在你们那儿,也是不允许自由恋爱的吧?” 听了这话,南宫新晓面色一黯:“凯歌大哥,你真是我亲哥,我以后还会再来的。” “我姐夫呢?”南宫新晓问道。 这家伙还没忘了给林然的新称呼。 “他去给你准备东西了。”林凯歌笑着说道,“待会儿也会来送你。” 这时候,一台车子驶到了酒店门口,林然从上面走了下来。 他的手里,拿着一把崭新的长剑。 “这是,送我的吗?”南宫新晓惊讶地问道。 “之前弹碎了你的剑,怕你回去没法交差,是又找人专门专门给你打造了一把。”林然笑着说道,“你试试看,趁不趁手?”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