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不用,我自己进去就可以,谢谢金总助。” 这里是京海市出了名的旧老街,前面的胡同太小,车开不进,陆明月下车走进去。 在一栋老旧的房屋前站定,陆明月敲响了木门。 不一会,木门缓缓打开,一个阿伯出现在视线里。 阿伯还不到六十岁,但他额边的头发已经全部花白,一双眼睛看起来很沧桑。 只一眼,陆明月的眼圈就红了,轻声叫:“程叔。” “是明月小姐?”程叔很快辨认出,这是陆朝华的女儿。 当年,程叔是陆朝华最得力最信任的助手。他一直都称呼陆明月为“明月小姐”,陆明月纠正过好几次都无果,最后只能由着他。 “明月小姐快进来坐。” 上次见到她,还是高考那年。她的手臂被陆佳媛用开水烫伤,高烧好几天都没退。 她让程叔拍照留证。 那一次之后,陆明月悄悄把自己努力打工攒的钱留了一半给程叔,就跟他约定好,等到可以拿回母亲的东西,她才会再来找程叔。 一晃眼,就过了五六年。 陆明月坐下,简单地说明来意。 程叔听完激动极了,“明月小姐,您终于要行动了吗?” 陆明月郑重地点点头,歉意道,“程叔,这一次之后,可能会给你平静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 “没有关系!”程叔义无反顾道,“明月小姐,我每一天都在盼着这一刻。只要能帮您要回陆总留下的东西,我就算是搭上这条老命也不怕!” 陆明月笑道:“程叔,不要您的命。现在,我只要您把遗嘱拿出来,让所有人看到就行。” “行,我全都听明月小姐的。”程叔立即起身进房开保险箱。 陆明月在程叔这里待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就把所有事情都办妥了。 陆明月离开前,看着破旧的老房子,又看看程叔走路有点跛的脚,轻声恳求:“程叔,等房子要回来后,你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好不好?” 程叔毫不犹豫地拒绝,“明月小姐,我几十年都住这里,已经住习惯了,哪都不想去。您放心,我一直都在这里,只要您有需要,我肯定会拼了老命来帮您。” 陆明月没有再劝。 这些事情也急不来,等她把房子要回来再说吧。 从小胡同出来,陆明月抱歉地对金绅道:“让金总助久等了。” “没关系。”金绅忙道,“下一站陆小姐要去哪里?” 陆明月笑了一下,眼神似乎带着怀念,“去一个酒吧,名叫黑斯特黎。”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