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与此同时,韦恩庄园地下,蝙蝠洞。 迪克提着一个手提包与阿尔弗雷德通过秘密入口走进来,却突然发现已经有人在蝙蝠洞里了。 不过,这个人并不高大,甚至都不是个男性。 很显然,不是蝙蝠侠回来了。 只见一名头戴蝙蝠头盔,身穿黑色紧身制服胸口上画着蝙蝠标志,身材凹凸有致的红发少女正坐在巨大的蝙蝠电脑前查询着某些资料。 从某种程度上看,比起通体红绿黄配色的罗宾,这位少女更像是蝙蝠侠的伙伴。 她就是几個月前才在哥谭崭露头角的新任街头英雄,蝙蝠家族的第四号人物,蝙蝠少女。 事实上,她本人最开始不是很喜欢这个绰号,比起蝙蝠少女(batgirl),她更希望自己被称为蝙蝠女侠(batwoman),尽管她两个月前才刚满十八岁。 但不知道为什么,当她第一次出现在报纸上时,媒体描述她的称呼就是蝙蝠少女。 “嗨!阿尔弗雷德,还有小精灵靴,你们回来了。” 见阿尔弗雷德和迪克回来了,蝙蝠少女向两人打招呼道。 “嘿!我们说好了别再叫我‘精灵靴’的。” 迪克对蝙蝠少女的称呼很是不满,撇了撇嘴道。 “是吗?我可不记得有跟谁‘说好’过,也许等你什么时候换掉那双孩子气的绿色靴子,我就会考虑考虑。” 蝙蝠少女两手摊开,揶揄的笑道。 “马戏团里的人都穿这种靴子,我才不会把它换掉……好吧,那形状是有点滑稽,但那才是它的优点。” 迪克挑了挑眉头道。 “见到你很高兴,戈登小姐。” 阿尔弗雷德微笑着对蝙蝠少女说道。 如果让gcpd听到了这声称呼,一定会仔仔细细地审视一边蝙蝠少女,因为他们敬爱的局长就姓戈登。 而且戈登还有一个刚满十八岁不久的女儿,与蝙蝠少女的年龄一致。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