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回 王爷禁足刁郡主,湘云辞别林晴雯-《穿成红楼短命女,我成了林黛玉的堂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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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问这位姑娘到底是哪位?”

    蓝衣人声音清亮,“啪”地一拍板子,高声道,“就是那位位高权重的、忠顺亲王的小女儿——迎祥!”

    “哗!”台下人一下乱了套。

    “啥?忠顺亲王的女儿,迎祥郡主?”

    “真不知道,亲王家的女儿竟然这么不知廉耻!”

    “她喜欢的那书生是谁?真是倒了大霉了,让这么个人给缠上了。”

    “还好,还好,人家跑了,没让她给祸祸了。”

    ……

    蓝衣人不再多说,趁着众人乱糟糟议论之时,跳下说书台,溜出了茶馆大门。

    门外不远处的一条小巷里,停着一辆青篷马车。

    蓝衣人跳上去,轻声喊道:“走,快走,去南城!”

    车内一位姑娘,不知是兴奋还是紧张得,小脸通红。

    “姑娘,方才的故事说得可还好?”

    蓝衣人轻轻摘下面纱,露出绝美容颜。

    “小红,那么不相信你家姑娘吗?用不了半天,准保全京城的人都知道,忠顺王府的迎祥郡主自己扒了衣服,让人看了个精光。”

    蓝衣人正是林晴雯,她用了三天时间,安排了这场巡回演出。

    东城、西城、南城、北城,各演一场,就为给那位心思恶毒的迎祥郡主扬扬名。

    古人看待名声比命重要,一个姑娘做了那样的丑事,众人的唾沫星子就能淹死她。

    也许有人觉得,晴雯这样败坏郡主的名声太恶毒。

    可来自现代的林晴雯并不这样认为,相反,相比黛玉受的罪,她觉得对迎祥这样的惩罚还不够。

    什么东西能比命重要?没有命,要名声有何用?

    她没有能力名正言顺地杀了迎祥,或是打她个半死给黛玉报仇,那就只好背后给她捅个软刀子了。

    北城最后一场演出结束,林晴雯跳上马车,摘了面纱,换上女儿装。

    马车在小巷子里钻来钻去,转了好几圈,确定没人跟着才回到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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