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狼毫-《红楼,我成了宁府玄孙贾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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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闹的场面很快散去。

    她们都回了荣府去。

    贾蔷是主角,接待的活也是要干的,累了一天了。

    回到了自己的房中。

    “二爷你来看看姑娘们送的礼物。除了琏二奶奶的绸缎,我觉得这支笔最好。”

    香菱非常喜欢这支笔,她超级爱看书写字。

    贾蔷把盒子拿过来轻轻打开,从里头把毛笔拿了出来,看上去不一般。

    笔杆跟普通毛笔差不多大小,只是透着星星青点的斑竹。

    顺着笔杆往下,笔套是用晶莹玉石镂空做成的。

    香菱呆呆的看着:“二爷,林姑娘送的毛笔真好看。”

    贾蔷:“你喜欢?那可不行,这是林姑姑送给我的。他日我去寻一支同样好的送给你。不过要想再寻到一支恐怕也难。笔杆全是由犀角制成,这么长,就显得珍贵了。”

    红狼毫,犀角笔杆,玉石笔套,每个部件都非常珍贵。

    扬州富庶,盐商更是巨富,林如海身为扬州巡盐御史家底肯定不俗,弄几支毛笔轻松平常。

    沾了点墨,在宣纸上写了一首词,更加得心应手。

    好笔,但是这样就显得墨,砚,还有纸张都差了几个档次。

    这样一看最贵重的当属林黛玉送的这支狼毫笔,其次就是凤姐儿给过来的软烟罗绸缎。

    中了秀才后的流程,还有要拜谢恩师长辈。

    自己无父无母,贾珍已经故去,关系最近的一个长辈就是贾敬了,得去拜访一下。

    还有太学中的老师贾代儒,也要提些东西去看一看。

    到底还有师徒名分在,只是以后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了。

    现在是下午了,趁着还有些时间,带着个小厮骑着马儿往玄真观去。

    没带太多东西,就是一丁点水果。

    他知道贾敬如今在修道,稍贵重点的东西肯定不会收的。

    常常有去军营训练,如今的御马术稳的很,更胜往昔。

    半个时辰不到,就到了城外的玄真观中。

    走到了殿中看着一个老者在蒲团上打坐。

    轻轻唤了声:“太爷,给您请安来了。”

    贾敬睁开了眼,伸出了细长的指头从瓶子里拈出一颗血红的丹药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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