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其他人大概一两个月都会有信的,反而她一封都没有过。 恐怕沈家巴不得她不回去呢,怎么可能还会来信? 沈曼不在乎这些,就是在想着以后回城上学,要做点什么小买卖。 听说阳城那边会先开放经济,要不大学去那边上? 可她不是特别想去,而且顾宸一直在这边,她总不能离得太远。 以前沈曼没有深度考虑过她跟顾宸的关系,到底能持续多久。 但是现在却觉得,这样的人以后很难再碰到,如果可以,在一起一辈子也不错呀。 谁能拒绝一个保护自己的男孩子呢? 沈曼没有继续想,距离高考还有三年呢,先把这三年过了再说吧。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她都在集体户待着,顾大志两口子回去的时候,她去送了一下。 至于江彩华,可以说的上是猫狗嫌了,谁都不愿意跟她相处太久。 春天马上就要到了,沈曼想起顾宸已经离开半个月了,还一直没有消息呢。 这人该不会把她忘了吧? “叩叩叩。” 外面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沈曼打开门一看,居然是陈志朋? 他居然还敢过来嘚瑟? 不过陈志朋并没有说那些有的没的,直接开门见山。 “大队长说要倒粮仓,一天六个工分,想去就去。明天早上七点,要是去就早点去。”他说完转头就走了,也没听人家说到底去不去。 沈曼倒是觉得他这个态度很让人诧异,没想到居然长脸了?不墨迹那些有的没的? 不过这样挺好的,省的自己麻烦了。 她关上房门,决定明天去干活。 这一冬天她的定量粮食早就吃完了,工分没了还欠队里一些粮食。 总不能没多少工分还天天吃饭,别人都借粮,就自己不借。 那别人肯定会多想的,最起码会觉得她很富裕,这可不是好事。 出门在外大家生活水平就应该差不多,所以她也经常借粮。 现在干点活能还工分,到时候春天就天天有活干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沈曼吃过饭就去大队部了,粮仓也在这边。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