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诺力点了点头,于是德莱厄斯回头过去,大声吼道:“诺克萨斯!向我集合!” 他的声音传出去老远,很快就得到了回应。 “遵命!” 从战场的方方面面都传来这样的吼声,显然,他们虽然被分开了,但相隔的不太远。但是在战场上做出这样的选择永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你的确可以重组你被冲散的士兵,可敌人也会注意到你。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十几个德玛西亚人就围了过来。这批人显然都是精锐,他们穿着那种让诺力恨得牙痒痒的德玛西亚银钢护甲。硬的要命,而且完全找不到缝隙能够刺入长剑。为首的那个没带头盔,他一头金发。 二人开始背靠背。 无需多言,数把长枪朝着诺力刺来,但对付他的只是一小部分人,更多人都选择了攻击德莱厄斯。 诺力竭尽全力在闪避的同时以盾牌护住自己的要害,但仍然免不了被一把长枪刺入小腿。对方的经验非常老道,并不乘胜追击,而是选择了收回长枪,与自己的同伴一齐将他们包围了起来。 在疼痛之中,有血丝迅速爬上了他的眼底。 “德玛西亚的狗杂碎!”他怒吼着挥击盾牌,挡掉了另外一记长枪的刺击。他此时万分痛恨自己在被那从天而降的炮火袭击之时没有握住自己的长矛,否则哪里需要如此束手束脚?只需要挡掉他的挥击再反手递出长矛就好。 “保护好你自己,士兵!” 德莱厄斯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还伴随着一个德狗的惨叫声。诺力的嘴角露出一抹冷笑,他们的死亡令他心旷神怡。但这片刻的愉悦没有持续多久,很快,数把长枪便再次刺来。这次,他就没有上次的好运了。 但他并不后悔,因为他挡在了德莱厄斯的身后。 当啷一声,盾牌掉在地面。德莱厄斯从面前那个德玛西亚人的身上拔出自己的斧头,他的肩胛骨到半个小腹都被自己切开了,已经是死人一个。不需要再看了,而剩下的那些德玛西亚人也都畏惧于他的武力,选择了缓缓包围他。 他没有回头,即使他知道被自己救出来的士兵已经死去也是一样。德莱厄斯很清楚,唯一能够告慰他灵魂的方式就是多杀几个德玛西亚人。 几个小时之后,天快亮时。 诺克萨斯赢得了这次胜利——暂时的。德玛西亚人很快就会再次组织起一次进攻的,说不定还会带来他们那该死的龙禽骑士。想到这里,德莱厄斯便感到一阵头疼。 他们有凶猛的亚龙犬能够在地面战场上获得优势,且数量众多,基本每次都能在战斗开始时就为诺克萨斯奠定优势。可当德玛西亚人将他们的为数不多的龙禽骑士投入战场后,事情就变得不容乐观起来了。 诺克萨斯的对空手段很是稀少,甚至可以说没有。即使龙禽骑士作为高级兵种数量稀少,但如果要付出一百比一的战损比才能杀死一个,德莱厄斯宁愿选择改变策略。 他坐在山谷出口的一块石头上,四周全是尸体。有诺克萨斯人,也有德玛西亚人。德莱厄斯用一块白布擦着自己斧头上的鲜血,这是他的习惯。武器保养这件事他一向都是自己来做的。 有不少士兵经过他的身边,在山谷里进进出出。有时,他们会抬出一个还活着的幸运儿。但大多数时候都只是拿出了死去兄弟们的武器而已。 德莱厄斯对此一言不发,直到一个有着猫科动物特征的瓦斯塔亚人来到了他的身边。 是的,诺克萨斯非常包容——不管你是什么出身,都能在这个国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哪怕是被歧视的瓦斯塔亚人也是如此。而在军队之中,实力才是硬道理。这个瓦斯塔亚人名为蜜尔娜,名字很温柔,但她惯于使用的武器却是两把手斧。在战斗之中往往是最为凶残的那个。 “有什么事?”德莱厄斯头也不抬,专心致志地擦着自己的斧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