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杨敬文要离婚(一)-《居委会的“男”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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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青萱道:“他是一个人,不是一件衣服,一双鞋子。人是有思想的,他爱跟你走,我拦不住,他自己不走,你找着我吵也没用!妹子,你跟他是快二十年的夫妻了,现在他要离婚,你只能去找他谈。至于你要带走他,只要他乐意,这事情你们连告诉我的必要都没得。我早就跟他一刀两断的,这些年儿子也是我一个人抚养,我们母子是没有花过他一分钱。如今你把他扔过来,就给每月二千五的退休金,其他一毛不拔。杨敬文租房子就要一千块,请护工是五千,还要吃饭、穿衣、吃药,这些都是我儿子在贴钱。他是没法子,谁让这老子不争气,可这也不是你们天天找着我们吵的理由吧?既然今天大家碰了面,还有记者同志在,咱们把话说明白了,人你们可以带走,但是以后再不要来打扰我们母子的生活了,你们看行吗?”

    谭敏的目的并不在此,她只是想要杨敬文能做一个财产公正,就是将目前所住那套房子的所有份额都给自己。至于他的生老病死,还是由他亲儿子杨林负责,目前的一切都不改变。

    然,杨敬文并不是个傻瓜。自他半身不遂这一年多来,谭敏母子如何对他的,他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白青萱照顾着他,虽有怨言,但是还是本着良心给他换洗、喂饭。亲生儿子也到底和继子不同,隔三差五来看看他,给他买好吃的,买新衣服。

    这一切都温暖了他那颗坚如磐石的心,让他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欺负老实人了!必须提早将身后事做个了断!

    于是,他请李梅和陆达生带着自己坐出租车去了一趟公证处,将自己打算把名下唯一的住房,以及位于南区的一套临街的铺面留给亲儿子的计划咨询了一下。

    公证处人员道,住房和铺面都是在他婚姻期间内购置,虽然是他一个人赚钱买的,但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不管怎么说,女方都是有一半的,而他只拥有自己那一半的处置权。

    而如果不做公正的话,他的房子和铺面就只能作为遗产,若他先于女方去世,这些财产作为遗产就亲儿子最多只能分到六分之一。

    杨敬文顿时就怒了,自己努力拼搏了一辈子,到头来给人家的儿子做了垫脚石,而且对方还根本半点不念自己的好!一想起这些杨敬文心里就来气呀,气得夜里头心肝都疼,翻来覆去睡不着。

    于是,他就萌发了离婚的念头。想要趁活着时,将财产给分割了,自己那部分如数给到杨林,如此也算是给儿子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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