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庄生晓梦迷蝴蝶(四)-《一篇古早狗血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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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际一轮夕阳如血

    她踉踉跄跄地背着斩雷刀。

    她绝望地哭嚎,眼泪和鼻涕一道儿淌了下来。

    “不要说了不要说了不要说了。”

    最后,镜子里的少女死在了他的手上。

    女孩胸口被万剑洞穿,茫然睁大了眼,看着紧紧相拥的两人。

    一颗真诚的,通红的心,被鄙弃被伤害。

    她只是想让她的朋友回来而已。

    夕阳的火舌燎上了她的裙摆,她整个人好像也被这旷野的火烧尽了。

    常清静怔在原地,目光狰狞,指甲深深没入血肉,渐渐地,一颗心好像也被这夕阳烧成了灰烬,烧尽了,烧尽了。

    昔日的蜀山小师叔,天之骄子的常清静终于疯了。

    据说,常清静本来是和心上人苏甜甜,好友吴芳咏一道儿,去为宁桃搜魂的。

    但到了偃月城的时候突然走火入魔,砍了苏甜甜一只手后,跌跌撞撞地孤身离开了偃月城。

    等到回到凤陵仙家的时候,常清静这模样,就连孟玉真他们也不敢认。

    他披头散发,落魄如乞丐,浑浑噩噩,转身就走。

    这一走就是三年。

    这三年时间,常清静渺无音讯。

    ……

    常清静双目赤红,蓬头垢面地走在街上,那雪白的,包裹着修长小腿的长靴,早已不知散落何处,他赤着脚,缓缓走在这污水四溢的长街上。

    临门有妇女在倒水,污水顺着青石板淌开,一直流到了他脚掌下。

    这几天连日的阴雨,脚掌没入了烂泥里,踩起来又湿又滑。

    他精神恍惚,没走几步,就跌倒在了泥潭里,又抿着唇,垂着眼睫爬起来。

    看了眼鲜血淋漓的手掌与脚趾。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

    只知道一直走,一直走,走得越远越好。

    眼睫微颤,常清静能感受到过路人或诧异或嫌恶的目光,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感受过这种目光了。

    幼年,舅舅一家刚惨死没多久,他孤身一人前往蜀山,一路上饥一顿饱一顿,落魄不安,惶惶不可终日,他没处梳洗,身上长了虱子,等到蜀山的时候几乎都臭了。

    那时候,过路人就用这种目光看着他。

    他在蜀山待了太久,作为蜀山小师叔,作为众人眼中高高在上的小神仙,被架得太高了,架上了云端,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出生。

    一朝跌入泥潭,常清静嘴角猛地一颤,额角青筋暴起,狰狞如鬼。

    他本来便是普通人,本来就是这烂泥里爬出来的,究竟从何而来的傲气。

    记忆中那个一丝不苟,总是板着张冷肃的脸的小道士,沉声喊出了:“三百万”。

    他为情入魔,固执地以为自己是这全天下最痛苦的人。

    他骄傲自大到,理所当然地忽视、伤害了身边最亲近的人。

    他从哪儿来的傲气、自大,自以为一切尽在掌握中。

    然而就是这样高傲自满的小道士,竟然还有个姑娘默默惦念着他,担忧着他,哪怕在生命的最后,想的也依然是——想要把最好的朋友拉回来。

    这三年里,他不停地走,走遍这天下,想要找到宁桃的残魂。

    可是没有,任何地方都没有。

    他一次次期待,又一次次被打落谷底。

    他无数次蜷着身子睡着,梦里又梦到了她。

    他想见她,发了疯一般地想见她。

    想和她说对不起,想求她回来。

    常清静动了动唇。

    曾经,他并不懂这些男女情爱,但他忽然就明白了。

    在王家庵的时候,他是喜欢过她的,当时他不懂,也害怕,更不敢吐露自己的心意,慌乱地固执地就将这好感打作了“友情”。直到苏甜甜的出现——

    那红彤彤的许愿签,好像在嘲讽着他,他究竟错过了什么。

    他没有想到,原来宁桃也一直暗恋着他。

    常清静缓缓阖上眼。

    可他却一次一次被骗,亲手推开了她,杀死了她,摧毁了她。

    这一错过就是一辈子。

    如果从前在王家庵的时候,他若是胆子大一点儿,他若是没有那么骄傲,没有那么自负没那么愚蠢,他若是能主动开口。

    主动向她表明心迹……

    他们或许会继续结伴走下去,牵着手一起走过天南海北,春夏秋冬,一道儿去除妖,一起去捉泥鳅,一起去行侠仗义。

    她会教他练字告诉他那个世界的种种,他会认真地教她蜀山功法,他们能从江南走到漠北,能“乏洞庭,上衡越”。

    他们会高举着芋头叶子一道儿躲雨,他点了篝火,她脸红得像是能冒烟,抱膝坐着烘衣服。

    直到回到蜀山,他会郑重地向她求亲,想让桃桃她做自己的新娘子。

    而那时,桃桃肯定会打扮得很漂亮,穿着嫁衣掀起盖头,脸蛋红扑扑的,眼睛像是葡萄。而并非像搜魂镜中倒映的那样,她穿着如血的嫁衣,走进了墓室。

    可是世事变化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曾经在王家庵那隐秘的,无人知晓的双向暗恋,迅速被世事变化的流水冲淡了,一片狼藉,露出狰狞裸露的河床,露出血淋淋的现实。

    她已经死了。

    天下之大,却根本没有她的残魂。

    她的魂魄散落各方,不得安息。

    收回了视线,常清静继续往前走,身形孤孤单单,衣裳褴褛,偏偏脊背又格外挺拔,在这闹市中显得尤为格格不入。

    他走得太入神,一不留神撞到了个衣着华贵的胖高个男人。

    对方愣了一下,目光落在这衣裳褴褛的穷酸道士身上,立刻动了怒。

    “臭道士!你没长眼睛是不是?!”

    常清静平静地移开视线,看了一眼。

    对方立刻被他这如魔似鬼的模样吓了一跳。

    那脏污的乌发下面,竟然是一双极为漠然好看的琉璃眼,脸俊美得不似人间人,只是眼神泛着点儿红血丝,寒意冷得透彻。

    胖高个吓了一大跳,但刚刚这一嗓子喊得有点儿大,不少人已经将目光投了过来,他要是这时候认怂反倒有点儿不好意思了。

    顶着众人看热闹的目光,胖高个沉下了脸色:“说你呢!走路没长眼睛是不是!”

    “你看我这衣服!!”又抖了抖衣角,这绸面的袍角上的确多出了一团黑乎乎的污渍。

    常清静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垂着眼又继续往前走。

    胖高个这回真的有点儿火了,一把摁住了他肩膀,又嫌弃的甩甩手。

    “撞了人还不道歉?!你这就想走?”

    “怎么道歉。”常清静平静地问。

    这什么鸟态度?

    胖高个勃然大怒:“怎么道歉还要我教你吗?!看你这样子也不像有钱赔得起的!”

    “给爷我跪下来道歉!!”

    跪下来道歉这几个字落入耳畔,常清静脸上并无多大反应。

    胖高个又推了他一把,这一把推得他一个踉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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