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家常-《我在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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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胡萝卜,陆叶记得后来有个朋友进入县政府工作,和他吃饭的时候还聊起过。说是汉x县的特色食材里,黄毕洋的酸菜和阳信镇的胡萝卜,都是上等的。
陆叶对此倒不是特别能分辨,毕竟不是什么老饕,大概也就能吃出来比很多市场上卖的要强。
他小时候和彭凌云等小伙伴在外面玩,看到栽种的胡萝卜,拔出来到溪边洗了泥,咔嚓咔嚓就吃得香甜无比。
“你下午有没事情?帮我去集市里买个风炉和铁锅回来。”
坐在饭桌上吃饭的叶元秋,见陆火兴吃完又要拍拍屁股走人,突然开口说了句。
“买那个东西干嘛?”陆火兴一时还有些没反应过来,旋即又些讶然道,“你真要在‘大运头’摆摊呢?这……真能挣到钱?”
那天陆叶炫耀式的说卖热水挣了十块钱,他自然还是记得的。但当时没往心里去,只当是一时运气。
这几天叶元秋早起又是弄灯盏糕,又是做清明糕烧热水什么的,他也看在眼里。他其实对于这些事情都不太上心,甚至觉得可能叶元秋就是瞎折腾。
国道那边一天总会有一些大货车过,这个谁都知道,但总感觉算不上很多。那边都是稻田,又没人住,一直也没人将主意打在那边。
只是——
这会儿听着妻子的口气,陆火兴突然觉得,很有可能有个不错的收益。
“你说呢?”叶元秋拿筷子在胡萝卜炖肉的泥锅里敲了敲,“昨天和今天的肉是你买的?”
“老婆买的老婆买的。”陆火兴嘿嘿笑了起来,“还真是想不到啊,还是我老婆有眼光。对了,挣了多少钱?”
叶元秋根本不接话茬,说到底挣了多少钱,反而道:“上回就和你说了,看能不能把‘大运头’那边的地包下来,那位置好。”
“这事情……”
陆火兴这回倒没有像上一次陆叶问的一样,敷衍过去,反而稍稍沉吟了一下,“过段时间不是要重新分地,我到时候看看。对了,那你是要买什么样的,趁着今天是赶集,估计好多商贩还没走,我骑自行车过去。”
“就买他们那种摆摊的……”叶元秋说着顿了顿,忽然放下筷子,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张十块三张五块,还有七七八八几毛一块的零钱,差不多有四十块左右,递给了陆火兴,“再帮我买个烧热水的壶,大个一点,有年货什么的你看着买。”
“这……这么多?”
陆火兴手中捻着一堆纸币,眼神有些吃惊。
“所以跟你说,让你回头把‘大运头’那地看看能不能包下来。”叶元秋没好气地回了一句,语气里却透着几分得意。
陆火兴郑重地点点头:“行,这事我记着了。”
这摆摊才几天,他估计能有个二三十块顶天了,可叶元秋一给他就是四十。
他是知道叶元秋的,以叶元秋的性格,会给到他手里四十,起码手头还捏个二三十块是有的。
陆火兴口袋里也就十几块,是今年卖稻谷拿到钱的零头。
一年大头的收入其实就是卖稻谷,还了化肥和农药,还有人工欠债之外,其实留下的就只有三百。
这三百没敢去动,年关将近,家里的年货还没置办,过年又要百年,还有一场喜酒,此外春节后陆叶下学期的学费,以及来年的稻谷种子,细算起来三百根本都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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