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第三十章-《七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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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肖珩最后状似无意地看了一眼陆延的手腕,能这个角度刚好看到他手腕内侧,从黑色纹身刺出来的一只角。

    “我之前就想说了,”肖珩松开手,又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靠回去,像是信了那番鬼话一样,用和平时没什么两样的语调说,“你这桌面能不能换换。”

    陆延的电脑桌面是他们乐队的一张照片。说乐队其实不太准确,因为他本人站中间,而且离镜头特别近,其他几位成员被挤在角落里,弱小、模糊又可怜。

    画面基本都被陆延占据。

    肖珩每次关掉页面退出去,就能看到陆延蹲在音箱上,嘴里咬着一枝玫瑰花,邪魅地看着他:“……”

    话题转移。

    陆延还没准备好去面对那堆呼啸而来的过去,他松口气,从来没觉得肖珩这种自带嘲讽腔的毒嘴听起来让人感觉那么舒适:“我觉得很帅,不能。”

    “这视频……”隔了会儿,陆延又说,“哪儿来的,能查出来吗。”

    “能,你想查?”

    陆延确信自己不会往自己电脑里存……存四年前的视频。

    陆延‘嗯’一声。

    肖珩直起身,一只手搭上键盘,三两下把这个未知文件的信息调了出来。

    “文件来源是在邮箱附件,”肖珩漫不经心地滑动滚轮,从一堆信息里把来源挑出来,“可能是不小心误下,或者你之前勾选过自动下载储存的功能。”

    肖珩再往下划,发现那个邮箱就是他被刚删掉的那堆垃圾软件之一。

    那是一个几年前流行过的便捷邮箱,早就因为病毒和bug太多而逐渐从市场淡出,况且从使用时间上来看,陆延已经几年不用这玩意儿了。

    肖珩划到最后,找出来一串邮箱账号,他顺手去拿陆延刚才用来涂涂写写的纸笔,把那串英文和数字抄了下来,最后盖上笔帽说:“这是发件人。”

    dap1234567。

    肖珩没再多说,只是关电脑走之前,手在他头顶拍了拍:“狗儿子,走了。”

    “……”

    陆延说,“滚。”

    肖珩走后,房间里空下来。

    陆延先是抽了一根烟,点上烟之后把打火机往桌上扔,然后才拿起那张纸,就着烟雾去看那几个英文字母,最后把它和一张稚嫩的脸联系在一起。

    是刚开始玩乐队那会儿总跟在他屁股后头跑的一个初三男孩。

    那孩子天赋不错,尤其在陆延教他吉他之后,技术突飞猛进。

    耳边仿佛响起处于变声期的、男孩粗哑的声音,那声音喋喋不休地追着他说:“听说你是这吉他玩得最好的人。”

    “总有一天我会玩得比你更厉害!”

    “我这次数学和英语加起来都不超过60分,不过成绩差也有好处……我妈本来不愿意让我学这个,但她想通了,只要以后能考上大学,什么大学不是大学。等我考上音乐学院,到那个时候我再来找你,你跟我认认真真比一场!”

    陆延躺到床上,闭上眼。

    眼前变成一片黑,但一张张脸仍无比清晰地浮现出来,矮个子主唱,贝斯手,键盘手……

    那是他正式加入的第一个乐队。

    名字他还记得,挺幼稚的,叫黑色心脏。

    虽然高中之前也加过两个乐队,不过那种学生组成的校园乐队向来不长久,撑不过半年便解散了。说解散也不太正确,事实上那会儿还并没有什么‘解散’的概念,只是大家逐渐都不去彩排,排练永远缺人。

    上高中之后玩乐队这件事才变得正式了些,开始去酒吧演出挣生活费。

    那会儿的他什么样?

    陆延记得那会儿他周末和假期睡在酒吧杂货间里,反复听一首歌,尤其里面那一句:just gotta get  gotta get right outta here.

    (我必须出去, 我必须逃离这个地方)

    陆延想着想着,觉得有些困了,但脑海里最后冒出来的场景,是一个灰暗的ktv包间。

    桌上横七竖八地摆了一排酒瓶。

    “他算个什么玩意儿,弹个破吉他,还以为自己——”

    陆延想到这,猛地睁开了眼,睡意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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