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本命魔宠(1/6)-《巫师入侵》


    第(1/3)页

    黑色的光茧在搏动中,越来越薄,渐渐显露出厄斯的身形。

    亚瑟看着厄斯目前的外形,倒是十分惊讶。

    厄斯之前就是一只看起来很普通的黑鸟,只有巴掌大小,圆脑袋,黑溜溜的小眼睛,十分有神,看起来倒是十分可爱。

    但现在,它的体型变大了很多,几乎外面的那层光茧有多大,它的体型就有多大。

    身形延展开来,估计有成人一臂的长度,虽然和真正体型巨大的凶禽相比还有差距,但也绝对能看出老鹰的风采了。

    它的身形轮廓线条,也十分利落流畅,尖尖的鸟喙往下勾,散发着冰凉的寒光,一看就十分锐利。

    最特别的是它的头顶,多出了一片暗金色的羽毛,在纯黑的鸟羽里十分显眼。

    总而言之,厄斯彻底脱离了小鸟的范畴,成为了一只神骏的老鹰。

    虽然它还没醒来,但身上散发的气息,赫然是超凡物种无疑,甚至已经达到了一级,堪比正式巫师。

    有时种族的天赋和血脉的优势,就是这么让人望而却步。

    亚瑟辛辛苦苦学习了十年时间,才终于突破正式巫师,但厄斯呢?

    天天吃喝玩乐,没事儿飞出去溜达溜达,但尽管如此,到了时间,就开始沉睡进阶,醒来就直接与亚瑟平级,不可谓不叫人羡慕。

    这就是差距,以纯种修斯特魔鹰的天赋,至少四级以前是没有一点瓶颈的。

    亚瑟倒只有单纯的高兴,毕竟他是厄斯的主人,厄斯越强,提升的越快,对他的帮助自然也就越大。

    而且巫师体系的优势,也不是单纯靠血脉天赋就能比拟的。

    等到黑色的光茧完全散去,厄斯摇了摇脑袋,逐渐从沉眠中清醒过来。

    它的眼睛睁开以后,亚瑟才发现竟然也是暗金色的。

    要知道修斯特魔鹰是一种纯粹的暗黑系生物,而且是纯黑色的,像眼睛和头顶都是金色的情况,从没听说过。
    第(1/3)页